根据我校近期发布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编制外相关岗位的招聘公告,现将开考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资格初审结果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合格报名人数 |
1 | 公寓辅导员1 | 1 | 65 |
2 | 就业管理干事 | 1 | 47 |
3 | 招生管理干事 | 1 | 13 |
相关说明:
1.各岗位最终入围下一轮人数以资格复审通过结果为准。
2.个人资格初审结果我校将通过相应邮箱逐一回复,请应聘者注意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查验
1.资格复审安排
时间:11月26日 上午9:00至下午15:00
地点:一号楼学生服务大厅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从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公寓辅导员1、招生管理干事岗位需提供)
(4)获奖荣誉证书。
注:所有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通过线下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之后的招聘考试环节。
三、考试安排
序号 | 招聘 部门 | 招聘 岗位 | 初试 | 复试 | ||
时间 | 地点 | 时间 | 地点 | |||
1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公寓辅导员1 | 11月27日 签到截止时间时间: 9:30 (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考试) | 签到、考场: 七号楼阶梯二 | 11月28日 签到截止时间时间: 8:30 (未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作放弃考试) | 签到:图信中心四楼大厅 考场:图信中心研讨室2 |
2 | 招生就业处 | 就业管理干事 | ||||
3 | 招生管理干事 |
注:1.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当天通知为准。
2.请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签到,按照要求进行候考与考试。
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初试
初试为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解决问题能力等)、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创新思维等)。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纪律有关要求
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要求,提前候考、独立完成考试内容。
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替考、串通他人、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涉嫌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试过程中禁止用其他方式私自录音、录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招聘咨询电话:0571-87150010 联系人: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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