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勤务岗位辅警5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 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不予聘用情形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征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1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2张,于2024年3月4日9时至3月15日17时到朝天区公安分局政治部(509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5205527。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严格比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招聘情形的,取消其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个人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依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替补。体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并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缴纳“五险”(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存公积金。薪酬待遇比照相同岗位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详情可到报名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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