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张家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式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体检人数与计划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3名体检对象。具体见附件《2024年度张家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法院)》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
11月21日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及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点。超过时间仍未到达规定地点、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2.考生应遵守封闭体检规定,手机等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体检结束后取回,离开医院封闭范围才能开启。
3.考生通过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号。不得交换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生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文明体检。全程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擅自离开体检队伍。
5.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逐一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漏检。确认体检结束后,在工作人员组织下领取个人物品,立即离开医院封闭范围,不得逗留。
6.考生家长、亲属、朋友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一经发现,以违规论处。
7.考生如与组织体检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申请对方回避。
以上规定,如果违反,视情节轻重取消本次体检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考生应当注意休息,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点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必须空腹(不饮水、不进食),若因考生原因导致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2.怀孕考生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3.体检当日着便装,不得穿着工作制服,尽量着装简单,不要佩戴金属饰物,勿穿戴有金属纽扣的衣服。
4考生体检后须保持手机畅通,一周内将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体检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44-8283823,15874433022
附件:《2024年度张家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法院)》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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