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盘锦地区面试考试已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并将辽宁省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盘锦地区考试人员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乘车路线:可乘坐1路或5路公交车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北门站下车即是。
体检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星期二)。
请各位体检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到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楼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有照片且经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原件)、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体检费自理。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电话: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427-3219151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标签: 辽宁省 2024年 大学生乡村医生 招聘 公开考试 盘锦地区 成绩公示 体检公告 乡村医生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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