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检察院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金城江区检察院公开招聘两名聘用制岗位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和文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招聘条件包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面议,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差旅补助和休假待遇。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1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把控项目的一切平面及文案稿件, 负责完稿确认及监督发布。

有文秘、新闻工作经历以及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文章数量较多者优先;

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2招聘程序和办法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508室。

3.联系电话:0778-2302854。

4.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登记表》;

(2) 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及本人近期5寸生活照1张。

(3)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由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到指定的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试用和聘用

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附件:2024年金城江区检察院聘用制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标签: 报名 聘用 金城江区 体检 休假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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