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5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长春考点)

招录类型:事业编
招聘人数:17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
考核方式:综合能力测评、笔试、面试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学科教师,本场招聘在长春设点,共招聘教师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工作,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具体条件

1.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专业对口(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报考专业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或者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4-2025学年度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进入体检环节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00 至2024年11月29日16:00。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盖学校或院校公章,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如为研究生毕业的,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截至报名首日已修完的大学本专业学科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可从报名系统公告栏下载模板),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荣誉证书、任职情况、业绩成果、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等其他材料(本项内容如有,则提供)。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查询,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

招聘单位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1-6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30日前登陆“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公告栏”,以报名系统中的通知为准)。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侧重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根据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如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合格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将全部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员及现场签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体检名单。

现场签约。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协议,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幼儿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三)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考生必须服从岗位分配的具体安排,就业协议签订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9870,8770132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29903878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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