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期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环节,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详见附件1。
二、后续工作
1.报名资格复核
(1)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报名资格复核环节的人选。
(2)请于11月28日当天到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义全街警务站(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义全街215号)进行资格复核,也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3)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以高中(中专)学历报名的,须提供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学位证的还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④考生若是泉州市公安机关的在职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名资格复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是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报名资格复核不合格: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③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资格复核的。
2.政审
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请各考生下载附件2的政审表,仔细阅读表格第三页的填表说明,按要求把政审表首页填写规范完整,并于11月22日前将政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zgs22202577@163.com,邮件标题请备注考生姓名)。待工作人员核对、通知后正反面打印1份,并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表由派出所装入信封密封起来,并在封口加盖骑缝章。政审表及资格复核材料请于11月28日当天一并交至我局。
3.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性质特殊,考生存在文身情形的视为不合格。体检初定于2024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事项要求将通过短信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
4.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22202577(限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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