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2024年选调人员公告

招录类型:事业编
招聘人数:5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8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信访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充实我县信访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社局和县信访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等单位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岗位、职数及性质

新化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文秘岗位2名、综合岗位3名,编制性质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选调范围

新化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岗位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中选调。

五、选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原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因非工作原因受过处分的;

5.按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6.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24年11月19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共3个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信访局209室。

3.联系电话:18173885888。

4.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5.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报考新化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人员还需提交县编办开具的《湖南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和《2024年新化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及《2024年新化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和《2024年新化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选调职数须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四)考试内容与时间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0日。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4.笔试内容:信访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综合能力素质。

5.准考证领取地点:新化县信访局办公室(县信访局209室)。

6.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选调工作各程序使用。

(五)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选调岗位选调计划数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选用。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七)体检

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以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照报名条件,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实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能力,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

(九)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及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要求的,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按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按照岗位设置有关要求,聘用到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新化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新的岗位执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严格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二)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考生要及时登录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考试各项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38-3238188(县信访局办公室)。

(七)本公告由新化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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