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第一批)》,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1人作为第二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教育局反映(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608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91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教育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或发现拟聘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龙岗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面向全国招聘园长、副园长拟聘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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