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关于公开选聘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的通知

西北大学为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前就业见习岗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报名,由各部门筛选。见习期间将获得补贴,并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发放。见习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见习过程中将受到技能培训,并受到权益保障。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部门及院系:

为帮助毕业生增强就业实践技能,提升就业能力,经学校与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定,依托我校“西北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基地”,本年度继续为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前在校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现就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未参加过“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2024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具有良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善于沟通、善于表达,热爱本职工作。

3.熟练操作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软件。

4.普通话好,身心健康。

5.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二、岗位分配

校内各行政处室、院系的就业见习(实习)岗位分配原则上为申报部门每部门1个。

三、岗位申报及录用

1.请有用岗需求的部门和院系于3月4日(周一)前将岗位需求表(附件1)报就创中心。

2.就创中心公布各单位岗位设置后。有就业见习实习意向的毕业生,请于3月7日(周四)前将报名表(附件2)交至意向部门。

3.请各部门自行对报名毕业生进行筛选,并确定最终人选,填写附件3。于3月11日(周一)前将见习学生和指导教师信息(附件2、3、4)报就创中心。

4.就创中心对见习学生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依法签订就业见习(实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有关说明与要求

1.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由就创中心统一管理,毕业生助理的管理考核由其见习部门负责。已录用毕业生另需统一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3月15日)。

2.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的见习(实习)时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见习补贴由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月审核发放。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不可再申领校内学生助理勤工助学补助。

3.各有关部门和院系应维护好就业见习(实习)毕业生助理的合法权益,要对其进行必要的上岗技能培训,毕业生助理每日工作量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联系人:米鑫  联系电话: 88303867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西北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岗位申请表.xls

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附件3:就业见习人员申报表.xls

附件4:就业见习人员指导教师登记表.xls

标签: 见习 毕业生 就业 实习 附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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