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梅州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梅州市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体检对象名单及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
三、体检报到
体检对象须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大门口报到。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1支和信封1个(写明附件1中本人体检组别和体检编号)。参加体检要求空腹,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眼镜。
到达报到地点后,体检对象按照体检公告的组别(详见附件1)排好队伍,务必保持安静,认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体检对象需填写体检表封面和第2页有关内容(“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照片后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四、体检纪律
体检对象报到后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电源后装入信封,抽签前交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使用通讯工具、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体检离场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体检对象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向体检对象公布。体检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查的,招录机关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
七、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八、其他事项
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体检有关标准详见附件4,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体检对象联系。如放弃体检资格的,体检对象接到体检通知后应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报到地点不提供停车,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报到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
1.体检对象名单及分组安排
2.体检须知
3.选调单位及考区咨询电话
4.体检有关标准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
附件4:体检有关标准.zip(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标签: 体检 对象 复检 附件 2024 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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