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根据我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根据我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任教师岗位分类及设置范围

专任教师分类管理设置教学为主型岗位、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科研为主型岗位、社会服务型岗位四类专任教师岗位。每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及以下的专任教师(不含“双肩挑”人员,下同)均需纳入岗位分类,其所承担的主要工作应与对应的岗位任务保持一致。

教学为主型岗位:主要面向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置,主要设置在承担基础课、公共课的单位;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主要面向从事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设置,主要设置在教学科研单位;科研为主型岗位:主要面向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设置,主要设置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部分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以及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团队;社会服务型岗位:主要面向长期从事医疗卫生,以及产业转化等社会服务工作的教师设置,主要设置在承担临床卫生以及产业转化任务的单位。

二、岗位分类管理应用

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科学合理配置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学校将把岗位分类情况应用于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及职称评聘中,并作为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每位专任教师需根据学校审批确定的专任教师岗位类别,申报评聘对应类型的教师职称。其中,教学为主型岗位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教授;教学科研并重型岗位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教授;科研为主型岗位申报科研为主型副教授、教授;社会服务型岗位申报社会服务型副教授、教授。

三、报送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分类事关师资队伍建设发展及个人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遵循“以人为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以及事业发展需要,在征求本人意愿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本单位专任教师的岗位类别,严格把控非基础课、非公共课教师申报教学为主型岗位的数量。有关材料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各申报人岗位分类情况纳入学科所在单位上报)。经学校审批确定的专任教师岗位类别,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调整变更。

在各单位(不含机关各部门)任职的中层干部,从学科所在单位上报。请各位老师于11月22日前,填报《专任教师岗位分类情况汇总表》,以教研室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ujianjun@njucm.edu.cn。

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025-85811524。

附件:专任教师岗位分类情况汇总表.xls

药学院

2024年11月16日

标签: 南京中医药大学 药学院 教师岗位分类管理 专任教师 教师队伍建设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