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保洁员2名
(二)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相关保密纪律。
二、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城镇残疾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三、薪酬待遇、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签订《山丹县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18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986.79元/月),由我中心按月向县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若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薪资可面谈。
四、工作地点及内容
山丹县温馨日间照料中心
五、报名
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和配偶所在页)、《就业创业证》、4张二寸近照以及《低保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到山丹县温馨日间照料中心报名。
联系人:庄老师 18298584132
报名地点:山丹县温馨日间照料中心(山丹县新城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二楼)
标签: 山丹县 日间照料中心 公益性岗位 招聘公告 城镇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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