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湖北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湖师发[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4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三级岗位选聘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正高级岗位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填写《湖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
2.申报人员将《申报表》、符合申报条件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材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进行审核。(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
(二)资格审核
1.申报人将个人成果提交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发展院、研究生院、人事处、工会等)进行审核。
2.各学院根据职能部门审核情况,重点审查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党风廉政、师德师风等情况。(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
(三)学院推荐
1.学院推荐。学院组织教授评审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并排序,将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表》公示3个工作日。
3.提交材料。公示结束后,学院填写《湖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个人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照材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并提交人事处407室。(完成时间:2024年11月28日前)
(四)学校评定
1.复核申报材料;
2.组织专家评审,初步确定选聘人员;
3.专家组织评审结果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4.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上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发文聘任;
5.未尽事宜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成时间:2024年12月5日前)
三、关于教学科研成果认定
(一)本次选聘,教学科研成果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
(二)教学科研成果及荣誉称号,均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教学科研成果的认定按学校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多项教学科研奖励的,分别按所符合条件予以计算;同一成果分别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则按最高级别成果奖励计算。
四、工作要求
1.个人申报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各项资格条件和业绩成果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严格追责。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填写并审核、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人事处407室,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档以“**学院+专技三级岗”命名,打包发至邮箱670388057@qq.com。
人事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3:湖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标签: 湖北师范大学 2024年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选聘工作 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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