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医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入围人员体检与政审工作的通知

太和县人民医院发布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入围体检与政审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已公布,体检时间为1月4日至1月6日,需携带身份证件、照片等资料。心理测试结果作为体检结果参考。体检入围合格人员需于1月8日前提供政审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或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将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报告统一放至体检中心,政审资料需交至人事科。后续信息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公告》和2023年12月26日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笔面试汇总成绩公示结果,现将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入围人员体检与政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政审入围人员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公告》及2023年12月26日本科及以上部分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笔面试汇总成绩考核结果(由高到低分值排名)并结合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自2024年1月3日至1月8日,如有疑问可向纪检监察部门(0558-8696513,正常工作时段)反映。

二、体检工作安排

1.体检工作由我院体检中心(健康路21号南大门东侧)承担,具体项目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体检前需告知工作人员为太医2023年下半年入职人员体检并主动出具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核验。

2.集中体检时间: 2024年1月4日-1月6日,由入围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如逾期未参加体检视自动放弃。

3.心理测试:入围体检人员需按照体检中心医生要求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体检结果的参考依据。

4.需携带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登记时需提供)。

5.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单项目异常的允许复核1次,复核仍不能达到体检标准要求的,取消入围资格。

二、考察工作安排

按照《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对体检入围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入围人员需于2024年1月8日17时前提供本人《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员工政审表》(附件3)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政审不合格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将按照公告要求取消拟录用资格,

三、其他

1.入围人员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统一放至体检中心;入围人员政审资料需交至人事科(行政楼5楼)。

2.根据体检政审结果和岗位实际,我院将按规定对空缺岗位予以公示和递补。

3.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信息,有关工作信息后续均将在医院官网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本科及以上部分专业岗位招聘入围体检与政审人员名单

附件2:太和县人民医院招聘体检项目及注意事项

附件3:太和县人民医院2023年员工政审表

太和县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日

标签: 体检 2023 太和县 入围 政审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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