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河口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公告》要求,现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一般由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采取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或委托相关部门协助等其他形式。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答复考察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请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并按考察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近日,考察组将主动与入闱人员进行联系。请入闱人员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根据考察小组具体要求,配合做好资格复审、考察和档案转递等工作。
2、提前落实好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向考察组提供相关信息,为人事档案审核、转递工作做好准备。
3、提前打印好“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撰写个人总结,系统总结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回避、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考察组。
5、入闱人员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请及时告知考察组,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资格说明,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三、人事档案转递说明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考察组审查完成,并经原档案管理部门核对整理并确认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后,由考察组成员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转递手续。严禁应聘人员自带个人档案。11月24日前完成档案转递,未经同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3661080
河口区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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