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十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和地点
(一)入围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名额: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对执法勤务类职位,R=3Y;对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当Y≤5时,R=3Y;当Y>5时,R=2Y。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考生按照本人应聘职位对应的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不同的应聘职位有相应指定的面试时间,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内容,知悉本人应聘职位对应的的面试日期及报到时间,未按指定日期和指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地点。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沙河东路259号南区北门进入)。
(四)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口头作答的方式,对考生答题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面试具体安排
(一)报到和抽签。面试报到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3:00-14:00,报到时间截止后(上午为8:30,下午为14:00)禁止考生进场。考生务必按照应聘职位对应的面试日期和报到时间,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考生到达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面试报到处完成证件核验后,应将携带的全部通讯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表及音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连同其他行李物品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然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报到抽签,抽签后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面试。
(二)候考。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随意走动或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立即离场。
(三)应试。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照抽签结果引导考生依次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从题本要求和考官指引,以普通话口头作答(面试过程中将提供笔和草稿纸,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记录工具进入面试室,且在草稿纸上作答为无效作答),除试题明确允许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考生进入面试席位后,考官读题并指令计时开始、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读题但计时不停。执法勤务类职位答题时间8分钟;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答题时间5分钟。
(四)等候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执法勤务类职位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公安局划定(另行发布);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面试成绩采取达标制,不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考生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领回本人物品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查阅清楚本人面试报到时间,按时携带证件报到(如准考证破损、丢失,可自行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重新打印,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并建议提前熟悉面试场地交通路线。面试场地不提供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考生车辆禁止进入,请考生选择合适交通工具赴考,并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二)考生应按照指定日期和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不得要求更改本人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且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面试,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无论考前、考中、考后,均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穿着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不得穿戴饰品、帽子等,并应遵守公序良俗。
(五)考生须按要求上交通讯设备等物品,对违规携带或使用通讯设备、电子手环、电子手表及音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的,或与本次面试无关人员会面、交谈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应当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拒不服从管理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考生在报到后、完成面试前不得擅自离开面试主办机构指定区域,如未经面试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七)考生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考或复试的,不予受理。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耽误作答时间,不得要求补时。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面试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面试期间,清退面试考场内及周边的一切无关人员,除考生及面试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涉嫌扰乱考场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含有或者暗示“官方真题”“评分细则”“押题”“命题人员参与”“面试考官参与”等误导性宣传,或者“包过”“保证”等对培训效果作出承诺等行为,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十)考生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可向深圳市公安局电话咨询:0755-82498605、0755-82498905(受理咨询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4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一)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对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对一般勤务类和一般文职类职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本批次招聘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有关通知公告。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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