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26号2楼205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及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等,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手写和计算机打字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名额分布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求职需求且经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已在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求职登记。
4.年龄40岁以下(1984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
6.熟悉电脑操作,熟练运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7.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优先。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一段26号2楼205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及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8日。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及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等,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手写和计算机打字方式进行。
笔试地点: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笔试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按招考名额1:3通知面试人员,人员不足可降低比例。
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分数相同的,可进行加试。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办理。
3.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出具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政审考察。凡政审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经研究同意,由广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其他待遇根据工作实绩和单位资金情况发放,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26-2334130
附件:1.应聘报名表
2.招聘职位表
广安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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