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铜陵市枞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11月15日(星期五)。
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枞阳镇湖滨路28号)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具体事项由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股室人员安排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附件:2024年铜陵市枞阳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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