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乐卫健招〔2024〕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乐卫健招〔2024〕1号)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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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乐卫健招〔2024〕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70人,其中考核招聘18人,考试招聘52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以及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7.报考人员工作经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招聘公告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3-21日,共7个工作日。本次招聘分为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两大板块。考生可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聘工作和各类有关事项(包括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名单公示等各类事项)的公告。考生报考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身份证号码须一致。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161,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少数民族以户口本民族为准);

(4)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4),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

(8)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9)工作证明。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

(10)海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请上传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证明;

(11)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考的证明原件(详见附件5,写明是否已满当地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

(12)报考应届毕业生条件岗位的2022年、2023年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6)及社保证明;

(13)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11月28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2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8日17:00准时关闭。

本次考核、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及《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入围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核招聘类

对于报考考核招聘类岗位的考生,实际通过资格审核的将进入面试环节,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核类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试招聘类

考试招聘类岗位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选取笔试成绩排名最高的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笔试

①笔试对象为报考考试招聘类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笔试成绩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②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

③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④笔试计分规则: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针对报考考试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由县卫健委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在初次体检结果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或未按时间完成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坚持灵活务实和“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公示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呈报县政府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核实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正式办理聘用后,在乐东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规范标准确定,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将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和其他各类有关事项(包括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名单公示等各类事项)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考生可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请各位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特别提示

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参考专业目录》(详见附件7)划定。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的,县卫健委将视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研究后确定。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卫健委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855312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31170303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医疗卫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

附件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附件5: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6: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7:专业参考目录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乐东黎族自治县 公开招聘 医疗卫生专业人才 2024年度 医疗卫生招聘 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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