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武定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名,招收男性,限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内容包括社区戒毒、禁毒宣传等。采用劳动合同制管理,待遇为3600元/月,含“四险”。优先招聘烈士、退役军人、扶贫户等人员。报名时间从2月26日起至招满为止。具体详情和注意事项请拨打联系人电话咨询。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武定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武定县禁毒办社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

招聘名额:本次招聘1人,限男性。
工作地点:武定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及工作需要的相关地点。
人员性质:招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县禁毒办工作人员编制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在武定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之下从事社区戒毒(康复)、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等相关禁毒业务工作。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武定县禁毒办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
工资待遇(含“四险”)按每人每月3600元经费标准保障。
(三)其他福利
1.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2.加班、出差按照规定报销费用,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3.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岗位业务培训。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云南省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禁毒专干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限男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化工作证者优先;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禁毒专职工作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三年以上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接受调查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武定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武定县公安局三楼禁毒大队)
3.联系人及电话:
廖警官:15987871777、0878-8837240
4.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背面写报名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具体详情,请来电或来人咨询。

5.相关规定: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武定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6.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官方正规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应聘失误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应聘失误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武定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武定县公安局

2024年02月26日

标签: #禁毒 #武定县 #招聘 #应聘 #报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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