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相关规定要求,现就2024年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笔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1点
笔试地点: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考生提前十分钟入场。
2.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3.考试期间不可携带电子设备入场,可交由工作人员进行保管。
4.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
三、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募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2024年11月20日,在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招募单位统一组织考察,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募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招募单位给出聘用名单,经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党组会议讨论确认通过后,将确定人选向社会公告,接收群众监督。
受聘人员与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合同)。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服务年限为1 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
1、被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对动物防疫专员制定的工作守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聘用人员,招募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初审:冯硕琦
复审:边景惠
终审:刘春生
标签: 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笔试通知 动物防疫 畜牧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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