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人数:3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3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2日
报名方式:拟报考人员在工作所在地乡镇报名,各乡镇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填写《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情况汇总表》,在报名截止前,同个人报名资料一并报送至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三楼)。
考核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与考察同步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面向远安县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村(社区)“两委”主职(主职为书记或主任)岗位累计任职3年及以上且在岗、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所在乡镇党委同意报名;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派聘到村(社区)“两委”任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含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拟报考人员在工作所在地乡镇报名,各乡镇将报名情况汇总后填写《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报名情况汇总表》,在报名截止前,同个人报名资料一并报送至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办公室(县委办公楼三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4)《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2);

(5)提供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1份,包含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村(社区)“两委”主职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复印件等;

上述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乡镇党委公章。

4.资格审查。各乡镇负责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考对象报名表填写、任职年限、提交的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凭个人身份证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县委办公楼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在实施笔试前,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面试入围比例(1:3比例)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招聘计划数通过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核方式进行。考核与考察同步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①纸质准考证;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面试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4日上午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及地点的,提前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并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考生。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①纸质准考证;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笔试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及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体检、考核考察及递补

(一)体检。体检在考核前进行。体检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四舍五入),并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核考察。实行差额考核考察,考核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进行确定(四舍五入),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考察人选。考核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注重以事为中心。考核内容包括乡镇党委评价意见、党员群众民主测评情况、近三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或集体获得荣誉情况,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核考察专班,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和考核细则,进行量化打分。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考察时同步查询个人征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查看个人档案、征求“一票否决”事项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根据考核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经县委集体研究确定后,对拟聘人员在远安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分配后,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3819800;举报电话:0717-3812380。

附件:1.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远安县2024年面向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远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远安县2024年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远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村(社区)干部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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