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有关事宜公告

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岗工作已结束,根据《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等相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并选岗人员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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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岗工作已结束,根据《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等相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并选岗人员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在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选聘简章》的规定,体检合格并选岗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考察事项

1.体检合格并选岗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在考察中发现符合《选聘简章》第三条“(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考察不合格。

2.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笔试和面试均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体检和开展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体检和考察公告。

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考察期间电话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进行的时间都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独山县井城街道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0854-3221121

监督电话:0854-3221153

独山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独山县井城街道 2024年公开选聘 城市社区工作者 考察事宜 公开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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