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巡防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面试通知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巡防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将举行体能测试和面试。9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将于2月29日参加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和俯卧撑,成绩合格线为立定跳远1.9米,俯卧撑20个。面试采用问答方式,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需注意考试安排,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试规则,保持良好仪表,文明答题,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公开招聘巡防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安排,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9名应聘人员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通过体能测试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体能测试: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9:00签到。

面试: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30-13:50签到。

迟到者作缺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二、签到地点

体能测试地点:江都汽车客运站售票大厅(江都区长江东路155号)。

面试地点: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巡特警大队(江都区仙女镇唐田路1号)。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体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俯卧撑两项。

立定跳远达到1.9米(含)以上、俯卧撑20个(含)以上。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通过体能测试者将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有关要求

(一) 请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考试所需物品,贵重物品不得带入考点。

(二) 考生务必在体能测试前明确考核标准,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并进行适度锻炼,若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测试当天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 体能测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签到并签定《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

(五) 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做好考前签到等工作,遵守考试规则,服从现场管理。严禁夹带相关资料、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进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在面试抽签前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考试资格。所有统一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在考试结束后领取。

(六)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抽签顺序号引导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唯一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自带物品不得携带进考场。

(七)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不得大声喧哗、打闹;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

(八)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要使用方言,用语要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面试至面试结束均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等,否则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成绩。

附件1: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名单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名单

姜海波 顾 鑫 周澳 董广忠 乔天东 施嘉诚

姚 磊 董佘峰 张晨

标签: 面试 体能 测试 考生 签到 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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