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和州委编办《关于同意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使用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现面向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一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财务管理类、会计学类专业,具备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在机关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财务管理或审计业务工作3年以上;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试用期的;
6.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7.对交流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2月29日,在恩施州委组织部网站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州委组织部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填写《州委组织部信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第二,报名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6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提交《报名表》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开具的直接从事财务管理或审计业务工作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各1份,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
由州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原则上应在报名当日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书面反馈给报名人员。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恩施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联系人:喻涛,联系电话:0718-8273289)。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向州委组织部报告,取消其选聘资格。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州委组织部有权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
(四)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由恩施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一般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名单在州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动
对拟选聘对象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州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2024年2月29日
标签: 选聘 报名 州委 组织部 资格 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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