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晟集团公开招聘专业管理人才拟录用人员公示

德晟集团拟录用人才公告,公示期为2月2日至9日。如有异议,可向纪律检查委员会或党建人事部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信息,对影响录用的情况将取消资格。公示期满,通过公示的人员将与集团下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德晟集团下属企业专业管理人才招聘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9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共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反映(受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21号德晟商务大厦13楼;受理电话:0763-3903009、0763-3909190;邮编:51151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中共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结果,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核查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通过公示的人员由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下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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