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FOS)以及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的淘汰与替代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发了“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以下简称“PFOS项目”),旨在帮助中国履行POPs公约中有关PFOS的相关义务,即2019年3月实现特定豁免用途优先行业的淘汰和替代,在可接受用途的优先领域引入BAT/BEP应用。项目的发展目标是在选定的行业和企业以可持续
的方式削减PFOS。为此,项目将组织技术示范、替代技术/品推广,大型PFOS生产和使用行业(硬铬电镀、装饰铬电镀、农药和灭火)的技术示范。项目将减少PFOS的生产和使用,同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
根据项目的安排和要求,拟聘请一名项目助理负责PFOS项目生产行业和消防行业项目活动的协调管理工作,有序推动项目活动的实施,协助项目组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详细工作见工作大纲(公告附件)。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下面人员联系: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履约三处 任志远
电话:010-822689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813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ren.zhiyuan@fecomee.org.cn
凡符合条件并对该项目岗位感兴趣的个人,请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17点前将个人简历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财务处 肖女士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电话:010-82268849
接收传真:010-82200510
接收电子邮件: xiao.suizi@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2月28日
标签: PFOS 项目 交流中心 010 生态环境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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