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2.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服从工作安排及科间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未年满18周岁。
4.熟悉影像诊断流程,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5.在基层医院工作者必须经基层单位出证明同意报考。
6.年龄计算时间为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岗位所需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专业条件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年龄限45周岁以下,具备医学影像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职位
招聘 职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及资格要求 | 学历(第一学历) |
影像医生 | 1人 | 医学影像相关专业,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大专及以上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职称证,提供原件并备复印件1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报考者自行打印后填写)。
3.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地点:县结核病防治所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孔逢平,电话:13576713158。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由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考试
(1)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3月15日。
(2)考试地点为县结核病防治所内。监考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加分项目:取得师级职称加5分。
2.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及加分项目确定考生最后分数,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定于石城县结核病防治所,体检时间为3月18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地点:石城县结核病防治所所务公开栏。
(七)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期间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按照《石城县结核病防治所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原则
(一)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未达比例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聘人员。
五、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红
副组长 :陈康鉴
成 员:黄凯、邓小越、孔逢平、温莉娜、许咏华、温嫣、周方豪、朱子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所办,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由孔逢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有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石城县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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