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08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8日
报名方式:在‘北海先锋’公众号、北海人才网等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统一发送至对应邮箱[报考市直部门的发至gxbhrchd@163.com;报考县区(含涠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力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打造令人向往的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决定面向国内外高校开展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县(区)共100个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岗位。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24:00,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 报考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29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1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7.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 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在报名时提供,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
9. 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海市2024年秋季“智汇珠城”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 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市辖县区)。
6.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材料
(1)北海市2024年秋季“智汇珠城”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等内容);
(3)身份证;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报名方式
在“北海先锋”公众号、北海人才网等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统一发送至对应邮箱[报考市直部门的发至gxbhrchd@163.com;报考县区(含涠洲岛旅游区)的发至gxbhrchn@163.com],邮件以“姓名+学校+专业”形式命名。
(二)审核
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面谈通过网络进行,笔试、面试考试地点定于北海市内,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1. 面谈。主要考核考生的沟通交流能力、岗位匹配度、专业能力素养、职业价值取向等。面谈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面试。
2. 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
3. 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研究生以面试成绩为准;本科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
(四)考察
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实地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对在之后体检、公示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记入人才招聘诚信档案。
(五)体检
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执行,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在“北海先锋”公众号、北海人才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视情况组织拟聘用人员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一)入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符合《北海市引育国有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条件的,博士学位毕业生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学位毕业生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3.6万元的生活补贴(均分3年发放)。入职转正后,在北海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凭合同网签备案证明及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使用承诺书,一次性申请发放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余额。
(三)在北海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补贴。
(四)获得博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七级或专技十级,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八级或专技十一级,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为管理九级或专技十二级。
(五)符合条件的可入住人才周转房,并享受3年住房补助。
(六)纳入北海市年轻干部培养体系,实行新入职干部塑型强兵计划和年轻干部“压担子促成长”计划,安排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进行“传帮带”指导,推动人才更好更快成长。
六、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北海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186256、318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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