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天等县统计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三)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3月6日。
(三)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天等县统计局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2. 网络报名:应聘者填写《天等县统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手签后,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天等县统计局的邮箱(tdxtjjbgs@163.com);
(四)报名地址:天等县统计局办公室(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09号,县府大院内,电话号码:0771—3523656)。
(五)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
2.体检由天等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统计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编委办备案。
本简章由天等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标签: 天等县 招聘 统计局 报名 体检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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