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公告,韩中涵、廖麟拟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公示期从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5 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异议,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材料邮寄或送达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 3 号,邮编 530200。监督电话为 0771-4761063。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2023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要求,确定韩中涵、廖麟同志为拟聘警务辅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3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实名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银峰路3号
邮编:530200
监督电话:0771-4761063
南宁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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