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资阳市委《关于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资青联发〔2019〕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雁江区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及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13日,在雁江区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具有雁江区西部计划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截止2024年11月13日,在雁江区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具有服务期满服务证的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18周岁及以上”是指2006年11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服务地为资阳市雁江区;
7.同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现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的;
10.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2名,其中定向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1名;定向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1名。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报名地点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栋3楼310办公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资阳市雁江区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服务证、服务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服务年限内年度考核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过程中,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比选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者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五、面试比选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比选环节。进入面试比选环节的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比选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比选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比选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比选内容主要是对报考者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具有任何环节的递补资格。面试比选全过程由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面试比选后,根据各岗位报考者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比选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服务年限长短、年度考核评优次数多少、学历高低排名(若均相同,择日再组织加试)。
六、体检
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招考机关指定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按各岗位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综合考察。综合考察工作在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资阳市雁江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综合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考核招聘条件、提供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志愿者服务期间工作表现情况、遵守相关管理办法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各岗位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精神,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核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各岗位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通过聘用资格复核并报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按各岗位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无试用期,受聘者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从本次招聘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开始算起,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因报考者未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比选、体检、综合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咨询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6921180
监督电话:
资阳市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28-26920229
附件:
标签: 雁江区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乡镇事业单位招聘 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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