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7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办公室(琼中县昌化路4-6号),需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
考核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等,面试比例一般为3:1
为进一步优化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研究,决定面向琼中县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内各乡镇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公务员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和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2024年9月30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统一参考《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办公室(琼中县昌化路4-6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24年面向琼中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3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根据遴选公告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需符合遗选职位的资格条件,且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遴选职位。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试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为国家统计局琼中调查队会议室。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进入笔试考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3.公布成绩。工作人员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员电话告知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组织。面试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工作结束后,于次日在琼中党建网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经总队党组研究决定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4.面试考官5人,其中本系统考官2人,外系统考官3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确定拟任职人选,经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党组批准后在琼中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及以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正式调入后,三年内不得在海南调查队系统内调动,五年内不得调出海南调查队系统。
咨询电话: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66978523。
监督电话: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纪律检查室(巡察办)65352960。
附件:
1.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24年面向琼中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2024年面向琼中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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