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黄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三明市和泰宁县的相关规定,经过统一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黄珍同志成功通过招聘并被聘用为泰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文件精神,黄珍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黄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四)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7

附件:2023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四).xls

标签: #泰宁县 #聘用 #事业单位 #2023 #工作人员 #招聘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