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公告》相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程序,依据总成绩排名和招聘人数,经会议研究决定,拟聘用李红英(身份证号:642223200301******)、马雯(身份证号:640302200005******)两名同志为公证员助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问题的,可采取来信来电方式向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举报。若所举报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招聘的,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来信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裕西社区一楼,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对面,古城路84号(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邮编:751100。
举报电话:0953-2139983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拟聘人员公示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铜峡市 公证处招聘 公证员助理 拟聘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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