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长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024年长岭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024年长岭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中关于“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经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长岭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验,确定朱月等17名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8-7232112
附件:2024年度长岭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加分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公示名单
长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长岭县事业单位招聘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 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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