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安排,依据《西南大学“含弘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53号)和2024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及续聘方案》,现将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起聘时间为2021年1月1日的含弘人才岗位人员(不含含弘研究员)。
二、考核内容
含弘人才岗位约定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4年11月22日前,考核人员提交《“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附件1)电子和纸质件给各二级单位。
(二)各二级单位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考核,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明确单位考核意见,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含弘人才岗位”考核申请表》纸质件报人力资源部评聘科(行署楼B栋1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94461054@qq.com)。
(三)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考核及续聘结果,签订岗位任务书。
四、政策依据
《西南大学“含弘人才岗位”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53号)和2024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及续聘方案》,上述文件中不一致的,以《“含弘人才岗位”聘期考核及续聘方案》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对聘期内岗位发生变化者,以现聘岗位的聘期和岗位任务为准。
(二)考核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项目与成果须在此时间范围内取得且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六、联系方式
肖清湄、吴超:68252356
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5日
标签: 西南大学 含弘人才岗位 聘期考核 续聘工作 教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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