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告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速录员和驾驶员各一名。速录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速录能力强,文字表达能力佳。驾驶员要求年龄不超40岁,持C1以上驾照,驾驶技术娴熟,安全意识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有意者可携带相关材料至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试用期为2个月,不胜任工作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1名,驾驶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 聘 岗 位

速录员1名

岗 位 要 求

负责开庭前的各项事务性工作、案件审理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件材料以及其他审判辅助性事务。

报 名 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速录能力强的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优先聘用;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

4.文字表达、总结、归纳能力较强,电脑记录、手写记录速度快;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驾驶员1名

岗 位 要 求

负责单位公务出行保障。

报 名 条 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C1证以上驾照,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

5.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 意

1.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5.与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机关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等不宜聘用情形的;

7.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工 资 待 遇

基本工资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正式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用 工 形 式

经审核、测试、面试、体检合格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 名 有 关 事 项

1.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聘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止。

3.报名地点: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5室),联系电话:0599-5103707(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标签: 聘用 武夷山市 人员 报名条件 具有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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