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4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7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招聘报名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必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妇幼保健院院区人事科进行报名。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临床综合分析、医疗法律法规、应急处置、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根据2024年广丰区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预公告,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广丰区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预公告》。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7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招聘报名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必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于妇幼保健院院区人事科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13479334646(人事科:郭老师)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医务科审核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核方式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面试工作由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基础知识(参考《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五版)、临床综合分析、医疗法律法规、应急处置、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所有录用人员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未达到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9楼。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同分者共产党员优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技术职称高者优先、毕业时间长者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则由支委会会议确定(备注:四个优先按其四个的先后顺序确定名额)。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不能录用的,依分数递补;
3.体检由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4.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报到,特殊情况经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同意,可适当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报到,报到同时要完成执业地点变更、医保定岗医师注册,逾期未报到、未变更执业地点的、医保定岗医师注册,将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医院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5.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由上饶卫校纪检部门监督。上饶卫生学校:0793-2652577。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负责解释。
广丰区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广丰区总医院 妇幼保健院 招聘公告 编外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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