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黄欣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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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钦州市2024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等精神,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并报县委编制委员会同意,同意浦北县高层次人才储备中心聘用黄欣等7名同志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名单见附表),聘用时间从2024年10月1日起,聘用后实行试用期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请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84号)的规定,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并确定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岗位,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办理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附件:2024年浦北县“钦聚英才”“智汇浦北”集中招聘人才聘用人员名单.xlsx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聘用 黄欣 7名同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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