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于1975年2月,位于金牛镇上白塔村旅游公路旁,占地面积16.96亩。担负着宾川县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神圣使命,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全面推进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充实大队人员实力。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二、招聘对象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火调技术岗位消防文员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消防事业,具备良好品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限男性,身心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岗位需求,符合体检标准。
3.专科以上学历,具备视频分析、制图建模、电子数据分析等业务技能。
4.具备法律、案件侦查经验或从事火调等相关工作者优先招录。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4.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
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障
(一)工资待遇:
消防文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工资待遇为45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执勤工资、高危岗位补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及其它津贴补贴、除“五险”外,还购买人生意外保险)。
(二) 伙食费及服装费:
服装费、伙食费由大队按云南省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三) 社会保险缴纳:
大队根据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属于单位缴纳部分由大队承担,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 健康体检: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由大队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大队承担。
(五)其它福利:
1.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轮休,连续工作满1年的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2.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六)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进大门右边大厅)
联系电话:18487530021
0872-7143186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现场报名投递资料。报名人员需持个人简历、征信报告、体检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复印件1份。已就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和笔试。
(二)面试和笔试:由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三)政治审查:由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八、其他事宜报名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也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宾川县 大队 消防 报名 救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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