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6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做出如下调整: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56号)文件第十六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整体推进我县公益性岗位管理,现将2024年2月29日三年到期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解聘,同时将2024年2月29日到期未满三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后延至四月份续聘。请各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有意向继续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及时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对未满三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3月18日至22日进行续签合同。
联系人:刘宇飞、高艳花
联系电话:0911-8111335
延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3日
标签: 公益性 岗位 2024 从业人员 陕西省 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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