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经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程序,苏勋和李志颖(第二批)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43-8330105。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滨州市市直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选调市外滨籍工作人员的通知》规定,经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苏勋、李志颖(第二批)为拟聘用人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43-83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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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考察 | 体检 |
1 | 滨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文秘写作 | 苏勋 | 合格 | 合格 |
2 | 滨城区交通运输局基层交通管理所 | 综合管理 | 李志颖 | 合格 | 合格 |
中共滨城区委组织部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8日
标签: #滨城区 #2024 #合格 #公示 #苏勋 #李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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