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的公告

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才办字〔202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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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及《关于印发<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赤人才办字〔202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综合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测评方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综合测评环节,分为“人才评价”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人才评价。即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学院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人才评价标准中,设“公共评价项目”和“岗位个性评价项目”。通过人才评价表方式完成打分,不设最低得分线。

(二)面试。即对报名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及基本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进行评价,采取试讲方式开展,满分100分,由学院统一组织。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人才评价得分×50%+面试得分×50%=综合测评得分(满分100分)。

二、综合测评程序和要求

(一)人才评价程序和要求

1.报名人员自评。《2024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人员名单》(附件1)中所列人员,需对照《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开展自评,将《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于2024年11月8日17点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打包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njzyrsk2024@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评价表》的,视为放弃人才评价资格。

报名人员需将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材料包括:

A.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

②发表的论文被SCI或EI收录的,须提交科技查新站的检索页扫描件,审核以科技查新站的检索为准,网站打印的检索不作为参考;

③研究生成绩单、奖励、参加项目及其它赋分材料扫描件。

2.复核。接收《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学院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全部人才评价得分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公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才评价得分后,将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3日内向我院提出再审核申请。此期间,不再接收新的自评申报及材料补充。

(二)面试程序和要求

资格复审通过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1:3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另行发布公告。

三、综合评测结果的运用

综合测评结束后,按综合测评得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测评得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人才评价自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我市任何人才引进岗位。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476-8823725。

附件:附件1 2024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人员名单.xls

附件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docx

附件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4日

标签: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绿色通道” 引进人才 综合测评 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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