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1月4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11月8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考核方式:面试、体检、考察
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属国有企业,为强化国储林项目森林资源管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森林资源管护管理人员,协助县国储林森林资源管护办公室日常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原则及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公开选聘森林资源管护管理人员2名,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护管理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拟报考岗位要求的黎平县户籍人口或在黎平县辖区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年满22-5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从事林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6.报考要求: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等林业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熟悉林业工程设计软件(GIS)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能够独立完成外业勾图,并获得林业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受过司法或行政拘留以及因参与“黄赌毒”违法行为被予以治安处罚的。
6.其他不宜从事森林管护日常工作的。
四、发布招聘公告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应聘者需在网上下载并填写《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或者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报名电子邮箱:769078532@qq.com。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黎平县侗乡茶城9栋7楼7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6116887或王女士15761287807。
(三)资格审查。由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六、公开选聘程序
(一)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即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及分数: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与社会管理日常基本工作有关内容,测评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
3.注意事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前三名作为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国人社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由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电话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医疗部门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出现人员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黎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栏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应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确定为县国储林森林管护办公室管理人员,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参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合同签订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工作中,聘用人员不胜任履行工作职责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资源管护管理人员工作是惠及民生、扩大就业的一项民心工程,全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在黎平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选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方案最终解释机构为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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