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关于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清水口镇人民政府为扩充办公室后勤人员,将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对象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且遵纪守法的公民,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或为困难对象以及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持续至2024年3月5日,地点为清水口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面谈。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清水口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就业社保服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应聘者必须承诺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年龄40岁以下;

(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安置: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规定,已经安置过两次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具体由市人社局核实);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地点:清水口镇人民政府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一)(北流市清水口镇清香街1号)。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员于3月5日18点前(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2寸照片等相关资料面谈。咨询电话:0775-6680435。请报名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照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工资不低于北流市最低工资标准。

清水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标签: 人员 聘用 失业 就业 公益性 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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