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性比选岗位和人数
2024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竞争性比选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详见《2024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二、竞争性比选方式及范围
本次竞争性比选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竞争性比选对象范围为呼伦贝尔市市直及旗市区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竞争性比选资格条件
(一)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竞争性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一般为实际公告发布时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对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原则上需要在苏木乡镇工作满3年;人才引进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7.岗位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四、竞争性比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或主管部门推荐方式进行。可由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申请,经主管部门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以由主管部门征得本人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推荐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在竞争性比选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4.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首次进入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录(聘)用文件或相关材料复印件。
(8)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情况鉴定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业绩等情况。
(9)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比选条件的材料。
(10)复印件材料必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件与原件相一致”字样、公章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比选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报名表》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或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材料间相互矛盾的审查不予通过,不予通过的原因发送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审查通过的,于2024年11月8日17:00前反馈至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
(三)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应达到3:1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竞争性比选岗位。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言行举止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结构化面试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2.成绩规定。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岗位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加试形式,由领导小组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并在呼伦贝尔市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派出两人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及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把严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等。考察组将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列编方式、职务变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立案期、处分影响期、任职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形成考察结论。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不合格、考察环节出现不适宜岗位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岗位试用期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市住建局党组讨论确定进入岗位试用期人员,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岗位试用期。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3.办理手续。岗位试用期满后,由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不适合岗位需求的,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合格的,报呼伦贝尔市委编办、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及岗位聘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竞争性比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一)泄漏考试试题和竞争性比选工作秘密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其他有关材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参加竞争性比选人员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影响竞争性比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五)违反竞争性比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110825。
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2.2024年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报名表
标签: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业单位招聘 竞争性比选 公务员招聘 建设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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