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和《2024年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公告》规定,决定对曾伟健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68名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是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上午7:2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1张、签字笔到北流市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具体地址:北流市清湖路0007号。)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350元,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费在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需要复查、复检的考生,费用按规定由医院另行收取。付费只支持微信方式支付。
(四)体检标准及复查事项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五)体检人选递补
本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六)注意事项
1.本次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早上必须空腹),请考生近日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
3.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不得陪同或逗留在医院体检现场。
4.女生请穿裤装进行体检。
5.近视的需佩戴度数合适的近视眼镜体检,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6.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
7.请考生看清楚自己的体检组别,报到后按体检组别排队抽签。
8.考生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
9.确认体检合格后,考生档案不在北流市的,请将个人档案由原档案托管机构进行密封并以机要件形式寄送至北流市教育局档案室(地址: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考生,可到我局人事股开具。
二、考察
(一)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才能够进入考察。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确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要对考察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动,请及时和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75-6237195、0775-6226995。
附件:1.2024年北流市公开补充招聘特岗教师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北流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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