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蚌埠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报考“蚌埠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岗位(岗位代码:0501040)的考生叶飞因怀孕部分体检项目延期检查,现全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52-31256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2-3110232。
特此公示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标签: 公示 组织部 人力资源 蚌埠市 保障局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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